根据《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在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内履行下列职责:
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杞麓湖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草案),监督执行重大产业布局规划、其他专项规划与杞麓湖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3.负责杞麓湖保护管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杞麓湖保护管理的有关决策,组织实施杞麓湖保护管理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举报污染杞麓湖水体、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监督协调县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对杞麓湖的监管,配合杞麓湖一级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
5.牵头组织申报杞麓湖相关项目、资金,组织实施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及杞麓湖保护治理等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协调县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加强对杞麓湖生态环境的保护,维护杞麓湖生态系统。
根据《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通海县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编制湿地生物多样性名录,建立湿地资源数据库和湿地档案;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对湿地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和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设置湿地管理范围的界桩、界标;指导湿地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与生态建设股、资源管理股、执法监督协调股其建制为股(室)。
负责办文办会、综合协调等政务工作;承担机要、保密、档案、议案提案、信息、统计、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和日常党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及工资、绩效、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计划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统战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杞麓湖保护管理的政策研究;负责法律法规政策资料的收集管理及法律知识培训,提供法律服务;负责重大决策程序有关事项的落实;负责综治维稳、普法及依法治县工作。
负责杞麓湖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调编制、监督执行职责;负责杞麓湖径流区开发建设监管;负责组织申报杞麓湖相关项目、资金和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杞麓湖保护治理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等的实施。
负责监督协调县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加强对杞麓湖生态环境的保护,维护杞麓湖生态系统。
负责监督协调通海县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对杞麓湖的监管,配合杞麓湖一级保护区综合刑侦执法。
加强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普法学习宣传32次,悬挂宣传标语21条,发放《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湿地保护、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海报、封湖禁渔等宣传材料25,775余份,环保宣传袋2,627余个,设置警示牌40余块,播放《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音频累计270余小时,报送法治信息19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向机关、企业发放杞麓湖保护条例3,800本,开展条例宣讲2场次,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矛盾风险排查15次,办理信访件13件,信访办结率和处理回复率均为100%,未出现群体性、赴省或上京上访案件。
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召开杞麓湖水上安全工作暨培训会9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份,发放宣传材料1,072份,安全生产检查45次,开展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和地震紧急避险演练6次,发现安全隐患16个,督促完成整改16个,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按照玉溪市“三湖”保护条例施行动员大会及《“三湖”保护条例配套措施制定任务清单》要求,及时调研起草条例配套措施。目前,已印发《杞麓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通海县杞麓湖垂钓管理规定(试行)》、《通海县杞麓湖生态廊道管理规定(试行)》三项配套措施,其他《杞麓湖保护部门责任清单》、《玉溪市杞麓湖生态保护核心区相对集中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通海县杞麓湖入湖船只管理办法》、《杞麓湖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杞麓湖渔业发展规划和渔业捕捞控制计划》、《杞麓湖拦蓄带管理制度》按序推进。
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加强日常监管,规范行政行为。加大杞麓湖沿岸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处理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劝离禁用钓具网具23起,劝离违停机动车260辆,铲除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内私自栽种蔬菜10余亩,集中清理地笼13次,清缴地笼210余条。
完成通海县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片区化连通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调蓄带扩容52.2万方,全面连通14个断点,生态水田构建12处;常态化开展杞麓湖鱼类生态调控,切实发挥以渔控藻效果。以杞麓湖水质改善为目标,启动生态调控,采取科学投放鱼苗,专业化精准捕捞方式,增殖放流投放鲢鳙鱼苗900吨、200万尾,杞麓鲤100万尾;启动拦蓄带低污染水应急处理工程。完成十纳小河、六一龙潭沟、中河边、杨广镇海段、兴义螺丝壳地沟、者湾河等6个点位一体化设备安装使用;全力做好蓝藻水华防控工作。加强杞麓湖藻类演变特征及水华防控研究工作,严格执行《通海县杞麓湖蓝藻水华应急处置预案》、《通海县杞麓湖蓝藻水华应急处置实施方案》等方案,引进蓝藻水华设备,及时进行应急处置藻华,防止藻类在沿湖大量凝聚。完成加压深井原位控藻技术可研编制及专家评审。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4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6.4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4.62万元,增长65.2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增加、新增“杞麓湖”执法体制改革资金补助项目专项经费213.51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6.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6.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4.62万元,增长65.2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增加、新增“杞麓湖”执法体制改革资金补助项目专项经费213.51万元。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6.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00万元,增长15.8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增加;项目支出226.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61万元,增长8251.2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新增“杞麓湖”执法体制改革资金补助项目专项经费213.51万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8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支出14.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支出9.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379.72万元,主要用于县湖管局开展工作的在职职工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遗属补助费;保障县湖管局开展业务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7.51万元,主要用于县湖管局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30102津贴补贴101.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的津贴补贴支出。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0110行政单位医疗23.8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30113住房公积金37.51万元,主要用于县湖管局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临聘人员工资支出。
30305生活补助15.8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遗属补助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6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1万元,增长386.4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0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增加11.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5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4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1.“杞麓湖”执法体制改革资金补助项目专项经费213.51万元;“杞麓湖”执法体制改革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为杞麓湖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为执法工作提供出行保障,提高执法队伍工作效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能力,推动了依法治湖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对杞麓湖保护治理起到一定作用。
2.遗属补助专项经费2.81万元,2025年准确、及时完成2025年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
3.购置公务用车专项经费10.00万元;由于工作需要需购买一辆公车用于日常通勤,拥有车辆可以节省通勤时间,提高出行效率,尤其在处理紧急公务时,如突发事件处理、现场勘查,公务用车能够迅速响应、确保工作及时性;拥有公务用车可以提升单位形象,展示出单位的实力和专业化程度,增加外界单位的信任感和好感度。
1.“杞麓湖”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今天的杞麓湖东西长10.40公里,南北平均宽3.50公里,湖岸线公里,平均水深4.00米。湖面海拔1,796.75米时湖泊面积为36.86平方公里,蓄水量为1.49亿立方米。杞麓湖径流区面积占通海县总面积的47.80%、耕地面积占全县的86.90%,居住人口占通海县总人口的90.00%以上。杞麓湖有雨水调蓄、防洪,生态修复、气候调节等功能,蓄水资源是通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资源,是通海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湖”。2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3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支出:办公费20.08万元,水费1.20万元,邮电费0.52万元,差旅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工会经费1.68万元,福利费3.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6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增加。(三)国有资产占
4年12月31日,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资产总额46,754.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03.37万元,固定资产42,251.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4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617.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621.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67.doc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7.xlsx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